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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訊息

    為落實登革熱防治工作,各廠商應設置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並訂定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計畫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12-12 17:50
    • 依據114年10月30日本府衛生局高市衛疾管字第11441905700號公告辦理。
    • 依上開公告規定各廠商應制定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計畫並設置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計畫範本請至高雄市衛生局網站下載(https://health.kcg.gov.tw/Default.aspx)⇒業務科室⇒疾病管制處⇒登革熱防治專區⇒登革熱特定公私場所自主管理措施及查核辦法。
    • 有關園區各廠商皆應擬定登革熱防制計畫,除上開範本內容外,制定重點須包含(詳附件制定重點):
      (1)登革熱專責人員。
      (2)所屬人員健康管理監測(含國際移工)機制。
      (3)環境維護管理。
      (4)疫情發生時防疫規劃。
      (5)衛教宣導。
    • 有關登革熱防制專責人員相關上課資訊,請逕洽上本府衛生局網站報名(網址:https://health.kcg.gov.tw/)。
    • 針對訂定登革熱防制自主管理計畫有相關疑問,可洽詢本府衛生局疾病管制處,聯絡電話:07-7134000分機130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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