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嚴峻,企業團體因應疫情變化,可以自主辦理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簡稱抗原快篩),輔助企業團體內部疫情監測,並可優先聯繫本府衛生局媒合之23家醫療院所辦理。
因應企業團體篩檢人數眾多,倘有醫療院所到企業設立快篩站之需求,請備妥抗原快篩計畫(如附件範例)函文向本府經濟發展局提出申請,再由經濟發展局會同衛生局審核通過後通知企業辦理。
請企業洽接醫療院所將每日篩檢完畢結果通報本府衛生局。若快篩結果為陽性,須立即向本府衛生局(電話:07-7243857、傳真:07-7243887)進行通報,同時請陽性個案留置企業設置的隔離安置場待轉;若快篩結果為陰性,則須進行自主健康監測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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